第15章 前世

  第15章 前世
  如果不是因为小姨的话, 章矜之是这辈子都不想再和前夫有一星半点的交集的。
  但转念一想,她安慰自己,其实现在暂时做他的女朋友也没有那么上不得台面,并不算是件难熬的事情。
  ……话说起来, 她和程愈川最初是怎么认识的?
  这段感情最初是如何萌芽的?
  哪怕再恨他, 她也记得和他的初见, 记得和他的一切。
  她怕自己会模糊前世与今生,前世的许多事已经在她脑海中如镜花水月般化作一圈圈涟漪散开,唯独和程愈川有关的一切永远刻骨铭心。
  爱也好, 恨也罢,是情还是怨都不要紧,他对她一生的影响实在太大了。
  刚过完十八岁的生日她就忍不住想向他献身, 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她成年之后,她全部的人生都是属于他的。
  若是细细溯源,这些都始于初三中考前的那个初夏五月。
  。
  那是个在她人生里缠满了野蔷薇香气和阵阵模糊蝉鸣声的夏天, 所有回忆都被拢上了一层灿烂的柔雾。
  当时许江市承办了一个全省的初中学科竞赛,地点就在市区某老中学的第二校区里。
  程愈川被学校选上去参加了数理化竞赛, 章矜之则有一场在下午的英语竞赛。那天连韩复宇都在场。
  章矜之永远记得那天天气特别的热, 烈日如暴雨般一寸寸倾泻在城市中,地面上似乎都在蒸腾着热气。
  中午十二点半, 家里的司机郑叔开车送她去那个有些偏僻的老校区参加竞赛。
  临走前,她想起来她表哥韩复宇上午下午都有考试,估计被困在那里要绝水绝粮了, 所以还带了几瓶冰镇的矿泉水、一盒薄荷糖和几块巧克力和两块汉堡,正好送去给他“赈灾”。
  到达那所老校区时已是下午一点多。
  昨天韩复宇和她约好说在这学校花园里的一颗老榕树下碰个面。
  章矜之在这校园里一通摸索,还好并没费多大的力气就找到了韩复宇。
  她远远地走过去, 见韩复宇站在树下正和另一个男生说着话,两人大概是在讨论上午刚结束的那场数学竞赛。
  韩复宇穿着一身牌子货,从短袖到运动鞋,不是阿迪就是耐克,而他对面那个男生则显得几分跃然纸上的清贫和简朴。
  他穿了身洗到半旧的白色t恤和宽松的黑色运动裤,其实衣服都是干净整洁得体的,也没有什么补丁破损污痕或是没有洗净的陈年油渍。
  至少穿在少年人颀长挺拔的硬实身躯上,甚至还显得有几分疏朗清峻。
  但哪怕再干净,这一身布料里透出来的廉价质感,又明明白白遮不住他体面之下的困窘。
  他手里只拎了一个透明的文件袋,里面放了一点简单的文具,除此之外并无他物。
  韩复宇正在和他交流题目,他站立的姿态虽随意但脊背依然挺直,没有一丝弯曲。
  韩复宇说话时,他也耐心而认真地凝神静听,等到韩复宇说完了,他才不疾不徐地发表自己的观点。
  也正在两人刚聊完一个大题目的解题思路时,章矜之在韩复宇身后喊了一声他的名字。
  韩复宇转过身来,他也下意识地抬眸瞥了章矜之一眼。
  章矜之看他时,先看到的是一双狭长清冽的丹凤眼,他面容清俊,眉宇间带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沉稳持重,大抵也因如此,叫他看上去较同龄人总多出一股冷气来。
  章矜之不动声色地收回了自己的视线,先笑着和韩复宇打了招呼:
  “怎么样,上午的数学卷难吗?我听说出这次竞赛卷的老师他们以前都是出高考卷的。”
  韩复宇抹了把额前的汗,
  “题目出的是有点鬼——这学校破地方更鬼,热得要死,里里外外跑遍了连一瓶水都买不到,我要在这饿到下午考完英语,本来我中午想出去吃点,结果有人跟我说,离这最近的小饭馆要步行三公里!早知道我就让我爸妈中午给我送个饭来了。”
  他长叹一声,“我现在就是沙漠里的一只骆驼。”
  的确,章矜之注意到他们两人脸上身上都有点汗,嘴唇也有些干涸,看样子确实是被渴得不轻。
  这是沙漠里的两只骆驼。
  对着韩复宇,她的笑不免又有些得意,晃了晃手里拎着的包包:
  “所以我给你带水和吃的了……冰镇的矿泉水,刚从车载冰箱里拿出来,喝一口特别舒服,还有肯德基的新品汉堡……”
  在韩复宇和她说话时,程愈川则漫不经心地退后了两步,转身准备离开。
  他和韩复宇只是一起参加竞赛认识的,刚才碰巧在路上讨论两句题目而已,甚至都不算是相识,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朋友之间或许出于社交的传统,会有在某些时刻“分享食物”的“礼仪”,但他和韩复宇还不在这个礼节的覆盖范围之内。
  然而就在他已经背过身去正要走的时候,章矜之叫住了他。
  她从包里掏出一瓶冰矿泉水,递到他面前:
  “这是我给你带的水。”
  程愈川转过了身来,掀起眼帘看了她一眼,他顿了顿,起初还没接。
  章矜之莞尔一笑:“拿着吧。”
  于是他也鬼使神差地接受了这份上天命运的馈赠。
  那瓶矿泉水上贴着的腰封都是英文字符,是他从来没有在商店超市里见到过的牌子。
  他还没来得及细看那英文单词的含义,章矜之又给他递来了一只汉堡:
  “辣的,你不忌口吧?不吃辣的话我还带了巧克力。”
  程愈川摇了摇头,“谢谢。”
  这是章矜之对他的初见。
  而在程愈川眼里,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是什么样的?
  她是一颗流光溢彩的璀璨宝珠,是他人生中见到的第一缕鲜亮的色彩。
  那天她穿着一条淡粉色的连衣裙,长及脚踝的柔软裙摆轻轻荡漾出真丝的纹路,打理得柔顺的长发,还有倒映在他瞳孔里的那白如牛乳般甜润得没有一丝瑕疵的肌肤。
  不必多说,他也一眼能看得出她家境何等优渥,难怪养出了这样气质神韵的美貌和涵养。
  跟干爷爷带来许江市后,他一直在乡下学校读书,他一身的颜色是灰扑扑的,他周遭的一切都是蒙着尘土雾气的,破旧,落后,就连桌椅和黑板上都是坑坑洼洼破破烂烂的,仿佛他整个世界里一块干净的地方都没有。
  这一面,是穷乡僻壤里的穷小子第一次见到了养在大城市里的白富美千金。
  如果她是个被放置在公主房里打扮精致的洋娃娃,那他就是在乡下田埂里被人随手捏出来的一块泥巴人偶。
  天上的风雨永远打不到她的身上,十年、二十年后,她还永远都是被珍藏在匣子里的美丽洋娃娃;
  而随便一场大雨泼下,他就会化为一地泥浆,彻底消失不见。
  他和她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他是从乡下中学自己乘车来市区里参加竞赛的,因为整个学校就他一个人入围,学校给了他一笔来回的路费和餐食费,但为了省钱,他今天什么吃的都没买。
  他手里拿着她给的水和汉堡,冰镇的矿泉水带走了他一身的炎热和干渴,温热的汉堡填饱了他饥饿的胃。
  下午的竞赛考试很快开始,他们便就此分别。
  临走前,章矜之打开了一盒薄荷糖开始分,她给韩复宇抓了几颗,又把三四颗薄荷糖递到了他面前。
  “这个天气,我感觉下午应该很容易犯困吧?”
  他留了一颗糖没吃,塞在自己的口袋里带回了乡下的家,一直妥帖地保存着。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明明按道理来说,他们应该不会再见面的。
  但又或许是这一次命运格外垂怜了他,在一个炽热的暑假过后,当他以那一年中考状元的身份来到许江市最好的高中报道时,他居然再度和她重逢了。
  他们是高一的同班同学。
  他也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章矜之,那是一个听上去就贵气非常的名字。
  章矜之同样认真地听闻了他名字的寓意,愈合山川,程愈川。
  其实最先动心的人明明是他,最先爱上的人也是他,但他一开始并未主动过。
  少年人血气方刚因为某种身体本能的冲动而心浮气躁的年纪里,他心里装着的一直都是她。
  想到她时,他的一颗心会前所未有的宁静,也会莫名其妙的浮躁不安。
  她是他这一生最大的欲望。
  不过,男人的穷本来就是一种原罪。
  而如果一个穷小子在自己都养活不起的时候还敢去向富家大小姐讨好示爱,你那不是示爱,你是贱的发慌去恶心人家,你是居心叵测自不量力想把人家拖下水。
  在千金小姐没有主动的前提下,不示爱不打扰,藏起你的所有喜欢,就是你对这份少年爱意最大的真心。
  他的目光曾在无人注意到的地方悄悄注视过她的生活,会默默观察着她的一颦一笑,她的每一个动作。
  她给他的那瓶矿泉水,他后来知道了价格,一瓶水抵得上半箱普通牌子的牛奶。
  她给他的汉堡,在这之前他从未吃过。
  她衣食住行样样精细昂贵,连用的一块橡皮都是日本的文具牌子。
  她早上喝了几口便随手扔掉的咖啡,就是他一周的饭钱。
  他拿什么去和她示爱、告白、追求?
  他只能在心底默默地祝福她而已。
  但若是千金白富美愿意先主动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高一上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后,物理试卷刚发下来的那天晚上,章矜之深深地抑郁了。
  深夜十一点多,章矜之在洗漱一番后准备入睡,却陡然想起白天时物理老师布置的作业:
  “这张试卷都很简单,没有考好的同学你们自己反思一下,放学回去之后自己问同学或者翻书本,找类似题型,把正确答案订正在试卷上。明天早上第一节课我就要检查,这张试卷我们直接过,我是不会讲的。浪费时间!”
  然而她完全忘记这件事了。
  章矜之惊出一身冷汗。
  这是个连拍照搜题软件都还没有的时代,她现在想要订正试卷,最直接的办法也就是挨个问同学朋友了。
  她连忙从床上爬起来,给韩复宇还有自己的同桌朋友班里比较熟的同学都发去了q.q消息,她还翻了翻班级群的消息,看看有没有好心人在群里分享过试卷答案。
  好消息是,都没有。
  那天晚上大家都睡了,韩复宇,同桌,同学朋友,大家都已经睡下了,班级群里也没人分享过学习资料。
  在少女隐秘心事不愿承认的潜意识里,章矜之认为这是个好消息。
  因为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去问那个和她还没有交集的程愈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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